曾經看過一部電影「捍衛正義」(The Hurricane),這是一部改編自真實案件的電影,故事的情節很簡單:男主角Rubin
Hurricane Carter讓一位堅信「所有黑鬼都是壞蛋!」的檢察官給起訴了並且在證據薄弱的情況下,被全部都是白人的陪審團判決確定有罪。
今天走在濟南長老教會繞行的路上,這部電影的情節不斷的浮現在我的腦海中。某種程度我覺得故事情境和蘇案很類似。同樣都是有很多疑點被掩蓋住了、同樣都有渾渾噩噩的司法人員失職。電影的最後,幸好男主角結識了一群捍衛人權堅信正義的救援者努力的為他尋找證據並且平反,所以他才能獲得清白!但在我看來,整個冤屈平反最大的關鍵點不在於有這些救援者的堅持,而在於終於有有一位堅守崗位追尋真理的好法官願意認真的來檢視所有的疑點與證據,並且依照事實做了一個還人清白的最終判決。這才是讓所有看電影的人不禁拍案叫好、大快人心的地方!
但台灣呢?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三人之所以可憐與可悲之處就在於:竟然有40多位法官任由所有的不合理、不清楚的證據與證詞在他們眼前溜過,而從沒有用心審視!我的朋友曾經問我說「如果有40多位法官都說他們有罪,你真的相信蘇建和三人是無罪的嗎?」我真的相信他們無罪嗎?答案是肯定的。如果台灣的裁判品質、法官能力及操守是這樣的水平的話,我只能說「就算有100個法官說他們有罪,我也不信服!」
台灣人長期以來對法官的不信任、司法不能保有它應得的尊嚴,為什麼?看看最近的新聞吧!有法官經營不當場所、有法官嫖妓、或者是炒股票……,我不禁要問:當法官都忙於這些不法勾當的時候,誰來捍衛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