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證
關於蘇案
走向黎明活動
相關新聞

 

 

 

 

辨別真相的智慧針對中國時報6月16日第八版頭條報導之回應聲明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人本教育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
聯合新聞聲明 聯絡電話:2523-1178•23670151•23639787
 

  對於中國時報於6月16日八版以頭條報導「Hot Law」網站成立,並以蘇建和、莊林勳、劉秉郎三人死刑案為第一波「擊鼓鳴冤」的議題,三民間團體發表共同聲明如下:


一、 公開完整資料有助於民眾瞭解案情

  對於公開蘇建和、莊林勳、劉秉郎三人死刑案的全卷資料,我們表示支持,公開這些資料文書,將有助於有心民眾更瞭解我國法官辦案品質,以及證據認定的水準。但是要強調,公布的資料不應以目前經過篩選、切割、重組的方式公布,應以資料原貌翔實公布,才不會失之偏頗。


二、 慘案不能被商業化、消費化

  本件血案無論對被害人還是目前繫獄九年的蘇建和、莊林勳、劉秉郎三人來說都是生命中最沈痛的傷害,更是台灣司法及人權史上遺憾的烙印。因此民間團體鄭重呼籲,不應將此司法案件商業化、消費化,更不應淪為特定商業活動的宣傳工具,請站在尊重當事人尊嚴的前提下關心本案。


三、 司法審判不是選舉拉票

  而對於本次網站活動上,要求上網者投票表示本案有罪或無罪的活動,我們認為極有可議。原因在於將具體的司法個案以投票方式呈現,不但剝奪了理性討論的空間,更是將複雜的刑事案件簡化成投票表決的荒謬形式。我們認為,司法審判畢竟不是選舉拉票,固然書類公開有助於民眾理解案情,但對於未經公開審理、辯論程序就要做出有罪無罪的認定,顯然難以對案情有全盤瞭解,而貿然以有罪無罪的票數對決方式呈現,只會激化不同意見者的對立情緒,無論對於哪一方的當事人來說都是再度的打擊與傷害。


四、 媒體報導應避免製造對立
  媒體身為社會公器,對社會影響深遠,報導時應更注意事實之查證,以避免製造不必要的誤解。例如本篇報導中一再將本案被害人與蘇、莊、劉三位年輕人對立,認為一方是有錢人、一方是沒錢人,被害人因為沒錢所以無法獲得社會支持等等,長期觀察此案之媒體應瞭解,蘇、莊、劉三人家庭皆為中下階層,同樣屬於經濟弱勢族群,較之被害人有過之無不及,而社會團體對本案的聲援更是純粹站在司法及人權觀點上不得不然的義務,與經費問題根本無關,而報導中藉由被害人口中來描述,則有誤導讀者之嫌,更製造了被害人與救援團體間不必要的矛盾。


  最後,我們一再強調,還給本案真相,要求司法依據證據判決,這一直是救援團體追求的目標,本案目前檢察官已經對再審裁定提出抗告,我們呼籲別讓這件懸案再度陷入無止境的司法程序拖延。而另一方面,對於被害人的傷痛我們理解並且同情,但並不能以此論斷蘇、莊、劉三人就是血案的真兇。對這件死刑案,九年來各界聲援不斷,目的就是希望為台灣建立起一個講公義的司法、論人權的社會,希望不要再因為一時的激情而淹沒了辨別真相的智慧。